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女方离家出走六年,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什么

女方离家出走六年,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什么

敬请关注以下内容:

在纯粹因一方不知所踪的情况下,男方必须向特定户籍地的村委申请一纸证明文件,以确认该方已处于离奇失踪的状态。

而后,男方应将这份由社区出据的证明文件呈交给相应的法律机构进行审理。

另外,当决定提起离婚诉讼之时,所需准备的必要资料如下:

首先是针对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这包括了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次是民事起诉状,尽管法官会提供起诉状的样本供参考,但是您也可寻求专业律师助笔拟定;

再者是结婚证书或者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最后,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纠纷,则需提供户口本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5-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