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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被承认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目前审判实践中的态度是: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

  但是事实婚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2)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必须都已经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条件的要求,即,1、双方自愿结婚;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都没有配偶;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5、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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