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只好按照招标方指定价格继续履行第二轮合同,这种情况要怎样办,招标方与中标方续约两年合同,无端流标后将损失巨大,如无重大质量问题 问题增加:招标事项是某医院的环境常年保洁服务事项。

辽宁 - 朝阳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抚州法务团

地区:辽宁 - 朝阳

你好,中标后招标方拒签合同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限定:
“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中标事项金额10‰以下的罚金;给他人导致损失的,依法承受赔偿职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无正当借口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限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借口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借口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议附加要求。”
中标人能够要求得到的赔偿,应当以受到损失为准、并提供依据和证明。

2018-11-06 14:47:0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朝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