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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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无形资产那章又作为无形资产出租收入核算,因此什么情况下应该区分清楚,假如我是土地使用权出租收入在无形资产那一章中,出租无形资产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按照理论上,它应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书上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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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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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无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拥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拥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三、准则限定下列各项不隶属投资性房地产的有: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动或者经营管理而拥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隶属正常时常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公司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那么肯定是单位自己使用,为公司自己日常经营带来利益的。而一旦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那么无形资产的使用者通常不是公司或者是准备出售的。
这是怎样确定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的回答。

2018-10-11 01:3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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