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有一家制药厂,近期新研制了一种药并且已经投入了市场,却被处罚的那么严重。请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生产、销售假药应该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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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谈判法务

地区:山东 - 潍坊

你好,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018-09-11 06:1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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