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按照规定给我发放工资,怎么追究他的责任呢?我在这里就是做两个月的第一个月的工资算在第二个月一起发放,一共是1万块钱,现在他不肯把工资给我。协商无效是仲裁处理吗?

河南 - 驻马店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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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优选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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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因此,你们单位不按照约定给你发工资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1-03-30 21:1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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