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前30天通知单位决定要去辞职了,但是辞职的当天却发现被单位扣除了一部分的工资,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否是属于违法的呢?辞职还需要单位的同意才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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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违法行为。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1-03-06 20:4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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