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现在单位都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认为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单位的侵害,我现在想辞职需要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吗?那边应该怎么补偿我?

四川 - 巴中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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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工资+补缴社会保险。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1-02-09 09:1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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