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段时间把我的工程包了出去,但是后来由于拖欠工资的事儿,农民工总是找我来闹,但是我已经把工程包出去了。若承包方不付工资,发包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安徽 - 池州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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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池州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4、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5、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依法发包、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不用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6、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

2021-02-05 19:4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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