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在一家煤炭开采公司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果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总是要求员工超负荷劳动,强力冒险作业严重危及员工身体安全,叔叔不堪忍受重负,该如何提出离职并要求损害赔偿?

辽宁 - 本溪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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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智囊团

地区:辽宁 - 本溪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如果公司有违反,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21-01-14 11:2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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