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在劳动仲裁后,其中一方仍然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那么不满意的这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解决呢?

河南 - 信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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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谈判法务

地区:河南 - 信阳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劳动纠纷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只有不服劳动仲裁的当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在劳动纠纷的解决中是尤为重要的。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书,任何一方皆可在自己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

2020-12-10 21:5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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