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她自2012年起至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律师,现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截至目前已执业多年,其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专精民事案件,占比约80%。
擅长业务领域
杨慧律师擅长的业务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在婚姻家事方面,她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妥善处理各类婚姻、继承等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中,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思维,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在合同纠纷领域,她能够精准把握合同条款,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此外,她还精通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为企业建立规章制度、进行合同审查和起草等,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
担任社会职务
杨慧律师不仅在律师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了多个社会职务。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这些职务使她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在2020年,杨慧律师代理了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宋XX因购买被告康XX公司位于玉龙县的康美健康小镇玉龙养生坊的商品房,签订《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全款,但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且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杨慧律师作为原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且在原告起诉后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认为不应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起诉后才取得,故协议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在利息和赔偿损失方面,因原告未能证明被告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且原告自身未尽到审查义务,法院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等因素,判决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并赔偿原告100,000元经济损失。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法院认为该费用并非必要支出,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和赔偿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例充分展现了杨慧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权益。
企业法律服务
杨慧律师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她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仔细审查和起草各类合同,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在维护企业和政府部门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执业理念践行
杨慧律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保持真诚和负责的态度。她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办事风格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近千起民、刑事纠纷案件。她秉性乐观执着,积极进取,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在团队合作中,她为人真诚,做事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且乐于助人,赢得了当事人和同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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