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我们公司里面上班的时候,公司就说只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可是现在到三个月了之后,公司说还要再延长三个月,劳动合同法里面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疆 - 巴音郭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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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维权顾问

地区:新疆 - 巴音郭楞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不得延长或增加试用期限,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12-03 17:2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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