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之前想去建筑公司承包工程,他什么资质都没有,就是挂靠在别人单位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行为有效吗?

新疆 - 巴音郭楞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宝鸡谈判法务

地区:新疆 - 巴音郭楞

1、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上,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挂靠”关系中,挂靠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的纠纷拖欠工程材料款、劳务费发生的纠纷、以被挂靠方分支机构的名义擅自对外担保的纠纷等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担保的,不承担连带责任。  2、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挂靠经营界定为“挂靠方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施工的生产经营活动。”  3、《解释》第4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4、由于挂靠属于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事实,一旦发现,将承担合同无效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

2020-09-28 18:30:5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巴音郭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