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时公司的人力总监找我谈话说我不适合做这份工作了并且公司决定要辞退我,可公司也给不出一个我不适合这份工作的理由根本就是无故辞退,那公司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我赔偿金?

四川 - 自贡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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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08-22 08:2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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