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包了我家房屋的翻新工程,乙是甲手下的瓦工,因为他们自己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疏忽,导致施工支架突然倒塌,将正在工作的乙砸伤,现在乙要我家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慰抚金等费用,我们能否不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 - 菏泽 医疗保险
1位律师回复

卓越法务平台

地区:山东 - 菏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0-06-27 21:42:5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菏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