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时,单位要求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时,劳动者可以依法予以拒绝

四川 - 甘孜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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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谈判法务

地区:四川 - 甘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此可以看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收取保证金、制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遇到相似情况时可以依法拒绝单位的上述要求。

2020-06-24 18:3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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