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了,这事闹得挺不愉快的,最终还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们5000元医疗费和营养费,判决书已经拿到,但是对方一直不肯拿钱,我们该怎么办呢?

山东 - 菏泽 医疗保险
1位律师回复

法律纠纷化解员

地区:山东 - 菏泽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0-05-18 18:14:09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菏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