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合同如果未约定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在第三者责任险中,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的诉讼如果能够胜诉,则保险公司不需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诉讼结果与保险公司有很大利害关系。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诉讼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 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进行诉讼,是为了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受害第三者损失程度及解决赔偿所必需的。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费用,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应当由保险人承担。 因此,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用是很合理的。 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2020-03-27 16:01:20 回复想获取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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