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2019年12月20日上班了,每个月的工资是6000元,但是现在我的公司在我没有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在我工作了一个月之后了,突然通知我明天不用来了,我的公司未提早30天通知辞退,我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吗,赔偿金应该是按照几个月算?

湖北 - 黄冈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忻州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黄冈


1、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0-03-12 20:39: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黄冈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