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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金融、破产等民事案件,提出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文       号:法发〔2020〕17号

  • 颁布时间:2020-05-15

  • 实施时间:2020-05-15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金融、破产等民事案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

1.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当事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买卖合同或者履行成本增加,继续履行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订单或者交付货物,继续履行不能实现买受人的合同目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预付款或者定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买卖合同能够继续履行,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人工、原材料、物流等履约成本显著增加,或者导致产品大幅降价,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请求调整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调整价款。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货,或者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当事人请求变更履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履行期限。

已经通过调整价款、变更履行期限等方式变更合同,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防疫物资买卖合同后,将防疫物资高价转卖他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买受人请求将出卖人所得利润作为损失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政府依法调用或者临时征用防疫物资,致使出卖人不能履行买卖合同,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或者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购房款,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请求变更履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变更。

5.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为展览、会议、庙会等特定目的而预订的临时场地租赁合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该活动取消,承租人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预付款或者定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承租国有企业房屋以及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免除一定期限内的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7.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包方未能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发包方请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承包方请求延长工期的,人民法院应当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酌情予以支持。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人工、建材等成本大幅上涨,或者使承包方遭受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等损失,继续履行合同对承包方明显不公平,承包方请求调整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调整。

8.当事人订立的线下培训合同,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进行线下培训,能够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等方式实现合同目的,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请求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调整培训费用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进行线下培训,通过线上培训方式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案件实际情况表明不宜进行线上培训,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有时限性要求的培训合同,变更培训期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培训合同解除后,已经预交的培训费,应当根据接受培训的课时等情况全部或者部分予以返还。

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关于金融案件的审理

10.对于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具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所涉金融借款纠纷,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要充分考虑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等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对金融机构违反金融支持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以及以咨询费、担保费等其他费用为名收取的变相利息,要严格依据国家再贷款再贴现等专项信贷优惠利率政策的规定,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所涉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还贷纠纷,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还款期限。

11.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其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设定浮动抵押,抵押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够证明实现抵押权将危及企业防疫物资生产经营的,可待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因素消除后再行处理。

12.对于因疫情防控期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股票质押和融资融券纠纷,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对于债权人为证券公司的场内股票质押和融资融券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政策,引导证券公司按照政策与不同客户群体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对于客户要求证券公司就违规强行平仓导致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对于债权人为其他金融机构的场外股票质押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考虑股票质权实现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加强政策引导和各方利益协调,努力降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13.人民法院审理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在认定投资者损失数额时,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区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因素和虚假陈述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损失,依法公平、合理确定损失赔偿范围。

14.对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严重的公司或者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因履行“业绩对赌协议”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考虑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目标公司业绩影响的实际情况,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按约定的业绩标准或者业绩补偿数额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法合理分配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

“业绩对赌协议”未明确约定公司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就业绩补偿承担连带责任的,对投资方要求中小股东与公司、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共同向其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5.在审理与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相关的医疗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对于保险人提出的该疾病不属于商业医疗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或者保险事故的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感染新冠肺炎的被保险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发生的约定费用,被保险人、受益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请求赔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保险人因其他疾病在非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发生的约定费用,确系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等客观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受益人请求赔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保险人、受益人根据疫情防控期间保险公司赠与的医疗保险合同的约定请求赔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6.在审理融资租赁公司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开展的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所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时,对于医疗服务机构以融资租赁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销售行政许可为由主张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关于破产案件的审理

17.企业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通过采取分期付款、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变更合同价款等方式消除破产申请原因,或者引导债务人通过庭外调解、庭外重组、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对企业尽早挽救。

18.人民法院在审查企业是否符合破产受理条件时,要注意审查企业陷入困境是否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所致而进行区别对待。对于疫情爆发前经营状况良好,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而导致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要结合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全面判定企业清偿能力,防止简单依据特定时期的企业资金流和资产负债情况,裁定原本具备生存能力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对于疫情爆发前已经陷入困境,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生产经营进一步恶化,确已具备破产原因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受理破产申请,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和资源重新配置。

19.要进一步推进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因疫情影响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挽救价值的,应当通过释明等方式引导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将案件转入破产审查,合理运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执行中止、保全解除、停息止付等制度,有效保全企业营运价值,为企业再生赢得空间。同时积极引导企业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全面解决企业债务危机,公平有序清偿全体债权人,实现对困境企业的保护和拯救。

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前已经启动的司法拍卖程序,在移送决定作出后可以继续进行。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不再纳入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范围,但是拍卖所得价款应当按照破产程序依法进行分配。执行程序中已经作出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且评估结论在有效期内或者审计结论满足破产案件需要的,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继续使用。

20.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对于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而无法招募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以及协商谈判等原因不能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的申请,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重整工作的实际影响程度,合理确定不应当计入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期间,但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债务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而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协商予以变更。协商变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按照《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并提交法院批准。但是,仅涉及执行期限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务人或债权人的申请直接作出裁定,延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21.要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减少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债权人权利行使造成的不利影响。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案件的债权申报期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法定最长期限。债权人确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按时申报债权或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应当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补充申报,补充申报人可以不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确有必要延期组织听证、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延期手续,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告知债权人等相关主体,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2.要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共益债务融资的制度功能,为持续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债务人企业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或者具备生产经营防疫物资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引导和支持管理人或者债务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经营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府院协调机制,发掘、释放企业产能。

坚持财产处置的价值最大化原则,积极引导管理人充分评估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资产处置价格的影响,准确把握处置时机和处置方式,避免因资产价值的不当贬损而影响债权人利益。

23.疫情防控期间,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手段在破产公告通知、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召开、债务人财产查询和处置、引进投资人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在加大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力度、依法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基础上,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提升破产程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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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发生工伤还能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律图晋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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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受了工伤,现在找公司索赔可不容易。按照法律,员工出了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公司要在30天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是有特殊情况,报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间能适当延长。 若公司没在规定时间申请,受伤员工、家属或工会可以在事故发生或确诊职业病后的1年内,直接去申请。重点是,工伤认定是有时限的,一般要在事故发生1年内提出。已经过去五年,很可能超过这个期限,这时去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很可能不受理。 但也有例外,要是遇到不可抗力、人失去自由、公司方面的原因、社保部门登记制度差、对劳动关系有争议去仲裁或打官司等特殊情况,被耽误的时间不计入工伤申请期限。要是赶上这些情况,不妨收集好相关证据,然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实际情况,看能不能认定工伤,再找公司索赔。不过这里面情况复杂,如果自己拿不准,建议找专业人士详细咨询。

3小时前

五年前发生工伤还能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大同法务律师

大同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五年前发生工伤,现在向公司索赔通常比较难。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要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单位没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这意味着,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一般要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工伤已过去五年,大概率超过申请期限,社保部门可能不受理。 但存在特殊情形,像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原因、社保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申请,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申请期限内。若有这些情形,可收集证据,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看能否认定工伤并向公司索赔。

4小时前

五年前发生工伤还能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山西法务律师

山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来说,要是工伤发生在五年前,现在再向公司索赔就挺难的了。法律规定,职工遇到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成职业病,职工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那天开始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能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那天开始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得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因为你这工伤都过去五年了,很可能已经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就不受理你的工伤认定申请了。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像遇到不可抗力、人身自由被限制、是用人单位的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因为这些导致没能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耽误的时间不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里。要是有这些情况,你可以试着收集证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看能不能认定工伤然后向公司索赔。

5小时前

五年前发生工伤还能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晋城法务律师

晋城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实际生活里,要是五年前发生了工伤,现在想找公司索赔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法律有明确规定,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被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公司得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起30天内,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要是公司没按规定去申请,受伤的职工或者他的家人、工会组织,能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起1年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就说明,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要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你这工伤都过去五年了,很可能已经过了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大概率不会受理你的申请。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因为不可抗力,像发生了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比如被非法拘禁;还有可能是公司的原因,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也可能当事人在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去申请仲裁或者打官司等,导致没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这些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申请期限内。要是你有这些情况,就收集好证据,去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讲清楚,说不定还有机会认定工伤,向公司索赔。

5小时前

五年前发生工伤还能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通常来讲,要是工伤事故发生在五年前,这会儿再找公司索赔可不容易。 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员工遭遇了事故伤害,或者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员工所在的公司得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起30天之内,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情况特殊,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往后延一延。要是公司没按这个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那受伤的员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能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起1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这就意味着,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得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来。你说工伤都过去五年了,很可能已经超过申请期限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不定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但要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当事人人身自由受限,是公司的原因导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有问题,当事人就劳动关系去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等,因为这些情况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被耽搁的时间不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里。要是有这些情况,可以试着收集证据,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认定工伤,然后找公司索赔。

2小时前

买方违约后定金能不能退还

襄阳法务律师

襄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日常买卖交易中,定金退还问题常让很多人头疼。通常来说,要是买方违约了,定金基本是退不回来的。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规定,买卖双方可以商量好,由一方给另一方定金来担保债权。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那一刻起就正式成立了。定金就像是一个“保险”,能保证合同顺顺利利履行。要是欠债的一方把债务还清了,定金可以直接抵作货款,或者拿回来。但要是给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没法实现,那这定金就别想要回来了。反过来,如果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就得双倍返还定金。 在买卖场景里,买方就是给定金的那一方。一旦买方违约,让合同没办法达到原本的目的,卖方就有权利把定金留下,买方也不能要求退还。不过,要是买卖双方提前有别的约定,比如就算买方违约,定金也能部分或者全部退还,那就得按照这个约定来。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签合同交定金之前,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合同里关于定金的条款。如果对定金退还情况有特殊需求,一定要和对方协商好,并且把约定写进合同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3小时前

买方违约后定金能不能退还

黄冈法务律师

黄冈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 通常情况下,如果买主违约,定金没法退还。咱从律师专业角度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交易形式越来越多样,定金制度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像日常生活里的房屋买卖、车辆交易等,定金的运用十分普遍。 2. 根据《民法典》,双方可以约定一方给另一方定金,当作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就生效了。定金能起到担保作用,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要是债务人按约定履行了债务,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要是给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没法实现,那这一方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就得双倍返还定金。 3. 所以,当买家(也就是给定金的一方)违约,让合同没办法达到预期目的,卖家可以没收定金,买家不能要求退还。不过要是买卖双方有其他约定,比如约定就算买家违约,定金也能部分或者全部退还,那就按约定来。如今,交易双方在达成买卖意向时,自行约定定金退还情形的情况也不在少数,这体现了合同双方意思自治在法律框架内的灵活运用。

4小时前

买方违约后定金能不能退还

潜江法务律师

潜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买卖交易里,不少人会疑惑买方违约后定金能不能退。一般来说,买方违约后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根据《民法典》,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方给对方定金来担保债权,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就成立了。定金能起到担保作用,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要是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要是给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没法实现,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出现这种情况,就得双倍返还定金。 在买卖中,买方是给定金的一方,如果买方违约,让合同目的实现不了,卖方就有权没收定金,买方不能要求退还。不过也有例外,如果买卖双方另外有约定,像约定就算买方违约,定金也能部分或者全部退还,那就按这个约定来。所以大家在交易时,要留意定金相关约定,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要是遇到复杂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5小时前

买方违约后定金能不能退还

合同事务咨询顾问律师

合同事务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情况下,买方违约后定金无法退还。根据《民法典》,当事人能约定一方给对方定金作债权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有担保属性,能确保合同履行。要是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定金可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相反,收受定金的一方有这些情况,就得双倍返还定金。 在买卖中,买方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若其违约使得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卖方有权没收定金,买方不能要求退还。但如果买卖双方有其他约定,像约定即便买方违约,定金也能部分或全部退还,就要按约定来办。遇到这类定金纠纷,要先核查合同里定金条款的具体约定,看看是否存在可退还的情形;若有争议,可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起诉。

7小时前

买方违约后定金能不能退还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情况下,要是买方违约了,定金是退不回来的。根据《民法典》,买卖双方可以商量好,由一方给另一方定金,当作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从定金实际交出去的时候起就成立了。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 要是债务人把债务都履行了,定金可以直接当成价款,也能收回来。但要是给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让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那这一方就别想把定金要回去了。反过来,收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对,让合同目的实现不了,就得双倍返还定金。 在买卖里,买方是给定金的一方,如果买方违约,让合同目的实现不了,卖方就可以把定金留下,买方也不能要求退还。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买卖双方另外约定好了,就算买方违约,定金也能部分或者全部退还,那就得按这个约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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