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赞助合同常用1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七座现代瑞风商务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六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保证上车人数不超过此规定之人数。车辆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甲方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3、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塔公-八美-甲居藏寨;
_____月_____日,甲居-日隆-都江堰-成都,7点前赶到双流机场送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但乙方对每日的行车时间安排和中途停车地点有决定权;若确实需要变更路线,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自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包车总费用为______元人民币。
3、双方商定,甲方代乙方事先预订的住宿地点为
9月29日,康定康武宾馆,三间两人标准间带热水淋浴,共______元;
9月30日,雅江木雅藏寨,多人藏式民居,共______元;
10月1日,亚丁景区内亚丁人社区宿营地,六张床,共______元;
10月3日,稻城亚丁人社区,______人间,共______元;
10月4日,郭岗顶村民居,六张床,共______元;
上述日期及______月______日司机的住宿自理,行程其他时间乙方包司机住宿。住宿费合计______元。
4、包车费与住宿费总计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元,______月______日成都双流机场出车前付______元,余款______元在______月______日送返成都双流机场下车前结清。
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6、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7、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9、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故障或驾驶员原因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就近就便尽快修复或安排相应的车辆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假如因此耽误某日行程不能完成,甲方退还该日租车费用并负责乙方当天的住宿。如果乙方提出,可以双方协商中止包车,退还剩余的费用。
10、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无需支付延误其间的租车费用和司机食宿,双方其他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究责任。双方可协商调整行程,解决后续事宜。
11、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出发前甲方应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与司机和车辆所在单位协商处理,并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索赔。
13、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签字有效。
1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赞助合同常用2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第一章 基本约定
第一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可另纸附上)。
第二条 责任减除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做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官方网址: 地址:
合同编号: 团号:
第二章 协议内容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第一条 旅游时间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况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共 天 夜,饭店住宿 夜。
行程: ; 集中地点: ;散团地点: 。
地接社/委托社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第二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具体事项见团队订单。保险范围和理赔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条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仅限提供协助服务。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 元,成人: 元/人, 儿童不占床: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 。
旅游费用详细清单及支付方式见团队订单。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 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 种方式)
1、转至 旅行社出团;
2、延期出团;
3、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解除合同。
第五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六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见团队行程单,如无特殊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1、 双方通知对方相关事项,可以以书面送达、电子信箱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话通知四种形式,任一形式均视为通知送达。
2、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签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与其具有相同效力,旅行社可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名、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3、已向游客代表询出行形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回复身体健康良好,适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内做过大手术、孕妇、患有传染疾病者等谨慎出行;70岁以上老年游客请提供近期健康证明并有家属陪同。出行游客根据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对公账户: 账号: 开户行:
备注:旅游者应当到旅行社财务部或各门市交纳旅游费用,也可以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旅行社账户,旅行社交纳现金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开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用章的收款凭证;旅游者不得将旅游款项交给不能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员,否则其后果由旅行社自行负责。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游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赞助合同常用3
一、合作协议书双方
甲方
乙方:赞助商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协议书内容
合作协议书当事人双方本着诚实守信、意思表达真实一致签定该合作协议书,对于合作协议书内容愿意自觉履行,互相遵守。合作协议书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获得乙方赞助费用¥________元(人民币)的权利;
(2).对于合作协议书以外乙方未提及的事项,甲方有拒绝履行的权利;
(3).对于乙方提出的合作事项中,有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拒绝履行的权利;
(4).乙方违约,甲方有获得乙方相应赔偿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对于合作协议书中答应乙方的事项,甲方有自觉履行的义务;
(2).甲方有为乙方保守相关商业、营业秘密的义务;
(3).甲方应就答应乙方的事项进行真实的履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在提供给与甲方约定的赞助费用后,乙方享有以下的权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按照合作协议书中甲方答应乙方的合作事项自觉真实履行的权利;
(2).乙方有监督甲方是否自觉真实履行合作协议书中规定事项的权利;如果甲方无故不履行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赞助费;
(3).对于合作协议书以外甲方未提及的事项,乙方有拒绝履行的权利;
(4).对于甲方提出的合作事项中,有违法犯罪的,乙方有拒绝履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书目的,乙方有提供给甲方赞助费用¥_____元(人民币)的义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相关活动机密的业务;
(三)、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义务主体
协议事项内容
乙方
提供给甲方赞助费用
¥_____元(人民币)的义务;
注:如果双方协议事项较多,可在合作协议书背面附粘单,粘单需有双方签章。
三、合作协议书生效方式
本合作协议书一式两份,在双方确认合作协议书第二项第(一)、(二)款双方权利、义务及第(三)款内容并且意思表达真实一致后,在合作协议书第四项处签字或签章,此时即视为合作协议书生效。双方应就生效后的合作协议书自觉真实的履行。
四、合作协议书当事人签章
甲方: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赞助合同常用4
乙 方(旅行社/受托人):
甲 方(旅游者/委托人):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
旅行社赞助合同常用5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赞助合同常用6
甲方: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的民生银行紫竹支行办卡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民生银行办理银行卡业务;
2、活动时间:
4、活动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二院和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
(二)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按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费用:
30100张每张5元附赠办卡人10元话费
100110张每张10元附赠办卡人10元话费
110张及以上每张13元附赠办卡人10元话费
2、办理银行卡时提供工作人员及机器
(三)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前期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线上宣传
2、提供场地协助甲方办理银行卡
(四)附则
1、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争论、异议和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活动期间学校次序如有变动,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作相应协商;协商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二页,签字时合同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活动结束日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支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一次下载,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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