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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请教一下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是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一、有房无贷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贷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2022-06-26

咨询一下加班工资法律怎么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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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三 十 六、四 十 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0-10-01

我四班二倒,我中秋节国庆节加班,二个白班,二个夜班,算加班吗?

李凯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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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提供了工作,不论是白班还是夜班,都算加班。工作单位都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020-10-01

抢劫加强奸多次如何判刑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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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劫加强奸多次如何判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都是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每一个单独的罪名和处罚都有明确法律规定。 当同一行为人同时触犯该三个罪名时,就要分情况讨论了。 首先,抢劫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行为,不可能发生吸收或者竞合,因此,此二罪一定是分别量刑、数罪并罚的。 其次,对“”行为,要区分是行为还是结果加重犯。如果是抢劫、以外的行为,那么就要实行数罪并罚。 再次,如果是抢劫、行为过失导致被害死人死亡,则分别适用“抢劫致人死亡”以及“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对“”后果予以包含评价。 最后,还要看抢劫、、三个行为是否针对同一对象。如果是针对不停的受害人,那么必定是进行数罪并罚的。 总之,需要根据犯罪构成和罪数的原理,依法在对每一个罪名进行定罪量刑之后,再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罪】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10-01

公司要求国庆上班,却不给加班费,也没有双

交通事故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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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规定“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所以五一加班费应该是按不低于平时日工资基数的三倍计算的。

2020-10-01

夫妻两人只有一个交公积金,1973年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住房贷款可以贷多少?期限有几年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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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2016年7月1日起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贷款申请人实际可贷额度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①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 ②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3倍。由于不清楚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可贷额度请您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贷款窗口以实际计算金额为准。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男的最迟还款期限到65周岁,女的到60周岁。

2020-10-01

三个晚上不加班,被公司开除了。合理吗,就因为我旷工一天,公司没给我发工资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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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安排加班,不去不算旷工,但应当知会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去,不算旷工。但用人单位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应当服从,不参加用人单位可以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10-01

海南加盟合同纠纷维权地点在哪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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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海南加盟合同纠纷维权地点在哪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2020-10-01

追加抚养费时起诉书上可写一让被告每年都主动追加吗?

罗建国律师

罗建国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写,但不一定支持

2020-10-01

加班时间太长员工下班后半个钟发病公司有责任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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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下班之后突发疾病并不属于工伤范畴,但是单位存在超时加班的问题,员工可以以此向,要求单位承担部分责任。按照超时加班是属于引起疾病的原因之一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