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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简单(范本8篇)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1

附件1

招标代理合同(参考文本)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受托人: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烟草企业作为招标单位委托人所订立的合同。

二、签订本合同之前,必须确保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的签约资格,并且履行完毕法定程序。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合同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补充,特别约定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的,在效力上优于其他条款。

四、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条款划线空白处注明“无”等字样。其中专用条款中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可填写适用通用条款有关约定。

五、本合同书的签订日期由合同双方商定后统一填写于合同第一段,双方签章时无须在签字页填写签章日期。

六、本合同书签订地点统一参照发包人所在地填写,具体应填写到县(市/区)。

七、根据上级文件和工作要求,需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应根据有关要求签订并作为必要组成部分列为合同附件。

八、本填写说明是为便于合同使用者填写合同书条款而制作,不作为合同书应有组成部分,打印合同书时不应打印本填写说明。

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市 县(市/区)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招标代理报酬

招标代理报酬为 元,双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

8.其他: 。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

(8)双方约定的其他书面事项。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如有),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当在受益范围内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或者依法有权使用。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项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经委托人同意,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外出考察费等),应包含在招标代理费用中,实行固定价格。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10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9.4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仅可选择一种):

(1)双方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违法或者违约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金于合同终止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词语语义除适用通用条款外的其他约定: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如无特别约定,写明适用通用条款有关约定)。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对投标人执照、资质、资格等主体资格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并承担审查的过失责任。

(5)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规定;

6.2委托人除本合同通用条款外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规定;

7.2 受托人除本合同通用条款外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或比例):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约定的委托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约定的受托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专用条款5.2(4)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因受托人违约导致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异议期为七日。

11.争议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仅可选择一种):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2.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补充条款:

以下无内容。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2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 拟定招标方案;

□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 编制招标文件;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编制标底;

□ 组织开标、评标;

□ 参与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 )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

□ 拟定招标方案。

□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 编制招标文件;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编制标底;

□ 组织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日期: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3

根据《招标没标法》第50条关于招标代理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的行为有:
(1)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本法第2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批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投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38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第44条第3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后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时是以招标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的,直接参与、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因此本法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会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达不到招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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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简单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5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1委托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代理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6、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申请□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编制评标报告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其它事项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2、支付方法:

(1)招标人代理费:

全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约违约金_____元整。

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

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4、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两份,代理人两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6

委托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委托人与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设计单位:_____

4资金来源:_____

第二条 委托代理范围

1、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包括.

2、 委托代理的事项:

(1) 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申请;

(2) 发布招标公告;

(3) 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

(4) 编制、送审及发放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编制工程标底;

(6)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 协助委托人组织评标委员会;

(8) 组织开标、评标;

(9) 编评标报告,协助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 委托人的权利

1、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报建表、经审查的施工图纸等)。

3、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 承担由 本方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 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应依据的前提下,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应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第六条 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 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 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招标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应提供不少 壹式叁份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文件(下称“造价文件”)。造价文件必须由编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按实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7、 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

1、 根据国家、广西自治区及桂林市现行政策,经双方协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等:_____

.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中标单位中标价的 计取。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施工中标单位工程中标价的 计取。

2、 以上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条 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 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2、 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以委托人完成定标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代理工作结束时间相应延长。

第九条 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 由 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由 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执四份,代理人执两份,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代理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7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

受理机构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

渭阳西XX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筑监理科

联系方式

029__335XXXX3442

内容概述

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进行备案

政策依据

《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咸阳市建设规划局《关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咸政建发[____]59号)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具备招标代理资质,无违法违规行为,已办理工程建设报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申报材料

1、企业介绍信

2、法人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5、招标代理合同

6、本省外地市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注册地在西安市的省直管企业除外)

7、外省招标代理企业进陕备案资料

8、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相关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企业只提供招标代理合同。

办事流程

企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提供备案资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查合格后出具招标代理备案单。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筑监理科现场咨询

投诉电话

335XXXX3052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_______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______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_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_____日起30个工作_____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_____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标代理合同简单(范本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