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回复
工程索赔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工程索赔需满足正当理由、有效证据、规定时间内提出和计算合理四个条件。正当理由要求索赔事件真实发生且在合同或法律规定范围内,如不可抗力、发包人违约等导致的额外支出或损失。有效证据需完整、真实、合法,像施工原始记录、来往函件等能证明事件发生、持续时间及损失程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很关键,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超期可能丧失索赔权利。索赔金额或工期计算要合理,需依据合同条款、相关定额及实际损失科学准确计算。 为做好工程索赔,应及时收集和整理证据,建立完善的证据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间和程序,避免逾期;计算索赔金额或工期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计算准确。...
工程款不通过公司公户行不行
1.工程款不通过公司公户存在较大法律风险,不建议如此操作。从税务、财务规范和法律责任三方面来看,不通过公户结算危害明显。 2.税务方面,不走公户会使公司难以准确核算收入与成本,可能导致收入申报不完整,涉嫌偷逃税款,会面临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3.财务规范方面,公户结算利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保证资金流向透明。不走公户易造成财务混乱,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 4.法律责任方面,未通过公户结算产生纠纷时,举证难度增加,难以证明款项支付情况,交易记录证明力相对较弱,不利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5.建议公司严格规范工程款结算流程,确保款项通过公户结算,以规避法律风险,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是否还支付利息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要求发包人折价补偿,同时有权主张该价款的利息。 (二)利息的起算时间按以下情况确定。工程已经实际交付的,从交付当天开始算利息。工程没交付但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的,从提交文件当天算利息。工程既没交付也没结算的,从起诉当天算利息。 (三)如果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还是不合格的,承包人不能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和利息,相关请求不会被支持。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二)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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