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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二级医院看病做检查,检查出先兆早产

150****9059 陕西-西安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9.11.14 21:38:38 341人阅读

你好 我在二级医院看病做检查,检查出先兆早产,二级医院不接收我,让我直接去省三甲医院就诊,给我的保健手册上贴的黄标,当天我就去了省级医院,那么如果报销的话,还是按照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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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咨询医保部门。

2019-11-15 09:18:04 回复

如果没有大碍的话,治疗结束了就医疗费民警调解一下,同时要求民警处罚对方就好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保胎不是疾病,不可以按照病假休养。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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