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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解除租约,他要求赔偿5000的违约金,和租房差价和招租期费用总共23000请问合理吗?

ask****933 重庆 房屋租赁咨询 2019.04.05 20:46:17 413人阅读

租房,我是房东,还有三年到期,我需要解除租约,他要求赔偿5000的违约金,和租房差价和招租期费用总共23000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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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承租人除照付租金外,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按原租金的百分之十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承租人、受转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019-04-05 21:1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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