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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逾期每天支付多少违约金的啊,逾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王** 黑龙江-齐齐哈尔 合同违约咨询 2019.04.04 16:29:09 428人阅读

我老公拿下大工地,工程已经做了半年多了,因为环保问题竟然还给逾期半个月了,每天都要支付违约金的,工程逾期每天支付多少违约金的啊,逾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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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原则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1、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2004年1月1日起又有所变化,即“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2、有关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在人民法院审判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的问题中,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4年3月12日公布“法函[1994]10号”、1996年5月16日的“法复〔1996〕7号”、1999年1月29日“法释〔1999〕8号”、2000年11月21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四个司法解释,违约金的标准也从1996年5月16日前的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变为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又变为1999年1月30——2000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14.6%;最后变为2000年11月22日以后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2000年11月22日至2003年12月31日为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法函[1994]10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法复(1996)7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1999年1月29日“法释〔1999〕8号”、2000年11月21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均参照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的有关文件。而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4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2019-04-04 16:4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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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逾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二、工程建设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4、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2019-04-04 16:3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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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双方进行约定的,但是一定要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因此,此阶段审理案件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其计算标准均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1、1999年6月10日~2004年1月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2、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作了修改。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其中第三条将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修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该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12-04 17:4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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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逾期违约金一般按照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五按天计算。工程建设逾期交付,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工程逾期的情况时有发生,逾期完工会影响业主的使用,对于合同一方来说,当然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

既然合同中有明确写到,那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应当按照合同来执行判决的。但是实际办案中,法院一般在判决前会进行调解,让双方都做出一些让步,比如让你少收违约金,让对方不要拖时间立马支付等等,这个可以答应,也可以拒绝。但是注意的是,一旦答应,调解书生效送达后,您就不能反悔,不能上诉,也不能去别的法院另行起诉。只可以申诉处理。
我们国家对于违约金上限是有规定的,但是我不知道您的买卖合同是什么买卖合同,不同的买卖合同是不同的,我罗列一些,看看是否对你有帮助。《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和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的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1、甲方有权维修房屋。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由,导致房屋出现必须维修的情形,维修房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甲方的财产受到更为严重的损害,这符合甲方维护自身合法财产的权利,但是维修房屋势必也会对承租人使用房屋导致肯定甚至较大影响,如果承租人认为甲方的维修做法影响自己对于租赁物的正常使用,能够交涉其更换维修时间,如果客观事实是确实必须立即维修,且立即维修亦将给承租人带来损失,承租人能够要求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同样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由,导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的目的,承租人能够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租金。如果因承租人的原由导致租赁物出现损毁、灭失,依法承租人应承受恢光复状或赔偿损失等职责。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由,导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承租人能够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能够要求解除合同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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