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目前被起诉,有人来堂弟的饭店闹事,而且这个人还是前女友的老公,说这个饭店怎么怎么不好,还在饭点来闹,还动手打堂弟,堂弟有些防卫过当,那个男的重伤,被害人有过错辩护词防卫过当怎么样写的呢?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后征得本人同意,由律师事务所的李远祥律师和事务所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首先对在这起事件中造成被害人的伤害表示深深地遗憾。现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对被告人量刑时参考:
一、辩护人认为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比较符合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具有防卫过当情节。
理由
1:认定故意伤害罪不能客观归罪,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而不考虑其他方面。毕竟要依据行为人也就是被告人的故意内容来认定。针对该案,被告人主观上不是出于伤害故意。
理由
2: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上分析,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这里的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是从公诉机关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上看,各证人的证言在被告人凤用刀伤害被害人一节相互矛盾,即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具有伤害故意。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充其量是防卫过当导致的伤害故意。
理由
3:从防卫过当这种情节的构成要件上讲,被告人在主观方面很明显是间接故意。其受到二个人的殴打时为了保护自己,出于本能反应顺手伤害了被害人的。过程、时间很短。并且当时被告人也不知道刺中被害人身体什么部位,也就是说被告人的故意最多构成间接故意;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人(即被告人本人)在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实施了明显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结果的犯罪行为。因此,结合《刑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结合案件查明的客观事实,应当认定被告人具有防卫过当情节。
综合上述理由,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
二、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
事情发生突然,且事情的发生是在被告人受到人身威胁的情况下,在被害人张雷与他人对其进行伤害的情况下。作为被告人迫于反抗是正常反应。因此,在犯罪主观恶性上,本辩护人认为其恶性相对较小。
三、被害人对事情的发生有过错。
被害人张雷在被告人与其女友撕打的时,也参与对被告人曹兰凤进行殴打从而导致在被告人防卫过程中受伤。应当说其本身有一定得过错。
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根据庭审表现,应当能够看出被告人是有问有答,始终认罪。有悔罪表现。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和她的家人都积极采取了措施,在家庭极其困难情况下力图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就是今天站在法庭上,被告人也诚挚的表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最后再说一点,被告人作为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一贯良好,学校也出具了证明,被告人是初犯,在此之前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前科劣迹,其行为毕竟不同于其他伤害案件。
综上,请求法院能够采纳上述辩护意见后依法减轻判决。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关于“ 被害人有过错辩护词防卫过当 ”应当包括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辩护内容:辩护人认为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比较符合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说明理由。最后辩护人请求依法减轻判决。辩护人签名,日期。
2019-04-03 13:12:37 回复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应符合五个条件,结合本案的事实,我们一一分析如下:
第
一,侵害现实存在。从案件事实不难看出,虽然被告人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但被害人还是持械追打,这种持械追打的行为就是侵害的现实存在。
第
二,侵害正在进行。这也是显而易见的,被告人进行自卫时,被被害人打成了轻微伤。这说明侵害正在进行,而且没有结束。
第
三,具有防卫意识。也就是说防卫人主观上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识。前面已经分析过,伤害发生时,被告人主观上只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第
四,针对侵害人防卫。这是很明显的事实,自不必说了。
第
五,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本案中,被害人殴打了被告人,而且已经结束。正常情况下,被害人不会再继续纠缠,更不会持械追打。所以,被告人根本就没有想到被害人会这样。当被害人持械追出后,被告人情急之下顺手又拾起了那把扔了的刀。这个工具的选择使后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这个结果也是出于被告人意料之外的事。关键词: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辩护词应该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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