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之前和一个分公司有合作,但是最近他准备把合同解除,所以想问一下解除合同返还价款吗,合同解除利息及违约金咋办,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合同法》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表明法律支持出借人向借款人要求没有按约返还借款的利息请求。同时,《合同法》114条又有一个条款,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所谓的违约金条款,指的是双方事先约定,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要求偿付违约金。
2019-03-14 16:47:28 回复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时候,那么就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利息和违约金。那么利息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应当如何主张呢?这是许多的当事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应当说在借款合同纠纷中,无论约定的是违约金利息,还是其它的损失的赔偿,只要不超过法定的这个额数,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是其他的费用,那么在出具出具人起诉的时候是可以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其它费用的,当然也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单独主张,但所主张的费用总的不能超过借款本金的年利率的24%,如果超过24%的话,法院就不会再予以支持了。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双方当事人无论约定的是违约金还是利息还是资金的占用费或者是损失等等,只要不超过年利率的24%,那么法院都会予以支持。
2019-03-14 16:46:2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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