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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他给消失了,对方来找我要钱,我感觉自己好冤枉,代借人签名借款人借钱不还找谁还钱?

杨** 四川-德阳 债务纠纷咨询 2018.10.23 17:41:02 1463人阅读

我帮助我朋友借了别人的钱了的,到现在他给消失了,对方来找我要钱,我感觉自己好冤枉,代借人签名借款人借钱不还找谁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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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那么出借人就要找对方主张还钱。
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代借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借款人借钱的,那么还是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
反之,借款人不承认,代借人也没有证据的,出借人要找代借人还钱。

2018-10-23 17: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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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急用钱,但面子薄不好意思开口,那么就会找其他人帮忙开口借钱,即“代借人”。“代借人”去借钱时,为尽快拿到借款,可能会在借条上签名,那么就会导致跟借款人建立“借款关系”。等到借款人借钱不还时,因为借条签名的关系,出借人会不确定找谁还钱。
  “代借人”签名后,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按以下确定还款人:
  
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将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这个时候出借人可以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代借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2、借款人不承认存在借款事实,但“代借人”有证据证明确实由借款人借钱的,还是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
  
3、借款人不承认跟出借人的借款关系,并且“代借人”也没有证据证明的,最后将由“代借人”承担还款责任。
  出借人确定还款义务人后,可以直接拿着借条找对方要求还钱。并且,一旦过了还款期限未还钱的,为避免错过诉讼时效产生败诉的风险,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当然,如果“代借人”和借款人属于共同借款人,出借人起诉时可以一同列为被告。
  最后,在借款关系中,借款人有“代借人”的,并且是“代借人”签名的,一旦一方不承认,将会产生较大的争议,直接影响借款人主张还钱。所以,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涉及的借款数额较大的,也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2018-10-23 17:43:02 回复

你好,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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