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应为代收的,可主张物业公司违反服务合同的约定。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
《吉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生育的,产假为九十天(含产前十五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怀孕二十八周以上分娩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
第十三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期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养老保险的水平将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稳步的上涨,可以肯定的是,在2018年实现养老金十四连涨已无悬念,那么2018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的定额调整;就是每个人先增加相同的金额。举个例子,陕西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北京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广东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5元;吉林每人每月增加42元;湖北按退休、退职时间点划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元、45元、35元。挂钩调整:就是定额调整之后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调整,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2018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主要分为三步:
1.2018年4月底前,公布全国平均上调比例;
2.2018年8月份左右,各地根据自身社保基金运营情况和经济情况制定当地具体上调标准;
3.2018年9月底前,全国完成养老金上调,并将2018年1月1日起的养老金补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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