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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问一下关于合同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金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刘** 山东-菏泽 合同违约咨询 2018.09.16 16:11:16 514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个同学看好一套二手房贷款签合同买了。现在想问一下关于合同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金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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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做法
第一步: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守约方应及时向对方发送催告函,催促对方限期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步:催告限期届满对方仍未履行的,再向对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行使解除权,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018-09-16 16:2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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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何区别?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
区别:不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给付另一方违约金;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就如1997年版《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一条所称的“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中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等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约定。如未作约定,则:
(1)因房地产预(出)售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预(出)售人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购房人的过错,末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购房人向房地产预(出)售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违约金与赔偿金能同时适用吗?
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往往约定了违约金,有的则没有约定违约金。在上述情况下,守约的当事人一方在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时,能否向违约方主张既承担违约金,又赔偿损失?
在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给付违约金,因为此要求没有合同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在主张权利时,只能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间选择一种救济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由当事人自己来选择,当事人有选择权。当事人往往会选择一种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赔偿方式。比如,约定的违约金比起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来说较低时,守约方会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式。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过低时,守约方可以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要高时,守约方会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但如果违约金比起实际损失过高时,违约方可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
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既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又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只能选择一种主张自己的权利。

2018-09-16 16:1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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