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个老赖因欠广发银行信卡7千元,两年后银行要我还一万三千元,当时我拒绝还那多,只还本金,可银行不愿意,后通过他的个人关系把衡阳珠晖区发生案子到长沙芙蓉区去办理,最后芙蓉区法院听银行一面之词下令判决要我还一万三还拉入失信人黑名单,大家说这公平吗?
刑法第196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做法。你隶属第四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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