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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复核不批准逮捕怎么办,可提请复议、复核吗,

顾** 陕西-西安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8.26 20:09:18 7463人阅读

你好,我们家进小偷了盗窃几万立案了要逮捕,我想问问检察院复核不批准逮捕怎么办,这种情形我该参考哪些法律法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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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请复议、复核。
刑诉法第90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逮捕部门办案人员复议,并在收到提请复议书和案卷材料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零六条 对公安机关提请上一级别 人民检察院复核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的十五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如果需要改变原决定,应当通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撤销原决定,另行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必要时,上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个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由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办理。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并将执行回执在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对已被拘留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或者提请复核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18-08-26 20:1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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