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在看守所没有呆满30天案件就移交了检察院,然后检察院7天是怎么算的
通常移交日开始计算的,这期间应该申请取保或者找律师会见根据情况申请不批捕意见,你这边都有做什么了?
2026-03-13 11:37:04 回复
你好,你提到的“检察院7天”指的是审查逮捕期限。这个7天从检察院收到案件材料的那一刻就开始计时了。这七天可能批准逮捕,也可能不批准逮捕。
2026-03-13 11:35:13 回复
案件从看守所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期限,这个7天是从案件正式移交到检察院的那天开始算起,到第7天结束。如果在看守所没呆满30天就移交了,这个时间不影响检察院的审查期限计算。如果在这7天内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再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会重新计算审查期限。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3 10: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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