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旅游知识产权 的问题上,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权的侵犯。在旅游业经营中,专利和专有技术常见于某些有形产品的制造、某些旅游硬件设施和安装和维修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被侵犯是侵权人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专利或专有技术生产产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专有技术被侵犯,它可能给权利人造成更大的损失。一则因为,专有技术不像专利那样有专门的法律加以保护,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保护的。合同一旦出了问题,权利人的利益就更得不到保证。二则因为,专有技术一旦被泄露,进入公开领域,任何人都可以无偿取得、无偿使用,从而使权利人的智力成果付诸东流。由于专利、特别是专有技术是作为投资入股的方式进入旅游企业的,因为其价值大减,会直接影响投资者在企业中的权利和利益。在侵权人不易确定而专有技术因被侵犯而失去价值的情况下,该合营方在企业中的股权必然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即,如果因此否认知识产权投资者的股权未免有失公平,因为他本身是侵权行为的受害者;如果继续承认该部分股权,与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又相违背。这里甚至不排除合营一方将其知悉的对方的专有技术非善意地泄露给第三者,然后又以专有技术因泄露失去价值为理由拒绝承认专有技术入股者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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