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6号签订劳工合同,2019年2月6日到期,2018年6月1号休病假20条,回来发工资的时候这20天没有工资,,而且这两年合同期内也没有给交5险一金,(学校是那种培训学校)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专业解答加班的可以按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来支付,元旦节是属于法定的节假日,如果是属于1号加班的费,那么就支按照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来支付加班的费用;但如果调休就不存有加班费的情形。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元旦节后一天属于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如果员工在当天上班,而企业没有为员工安排补休的日期话,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两倍的薪酬作为应支付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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