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安康法律咨询 > 安康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咨询 > 发现不正当竞争投诉渠道都有哪些呢?

发现不正当竞争投诉渠道都有哪些呢?

陈** 陕西-安康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18.07.04 20:38:55 357人阅读

你好,我是某奶茶店的店长,最近发现其他某奶茶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来抹黑本店,想问不正当竞争投诉渠道都有哪些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涉外专长律师 安康涉外专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不正当竞争投诉渠道的问题作出解答: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如果不知道您所在地工商部门电话,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区号+12315,进行咨询,消协与工商部门关系紧密,消协能协助您。

一、经营者和消费者认为自身或者他人受到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侵害时,均可向市场监督执法机关投诉举报。
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三、举报人可以采取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直接到市场监管执法机关举报违法经营活动。
四、举报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应当提供以下内容:
1.有明确的举报主体。
2.有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内容。
3.有初步证明被举报人违法经营的相关证据、证明
4.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
五、举报人应当向受理部门提供自已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设定联系方式或身份确定方式。
六、 举报人到市场监管机关举报的,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经核实后由举报人签字;特殊情况下举报人不能签字的,应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注明情况。
七、市场监管执法机关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

2018-07-04 20:39:55 回复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主要表现为:
1.投标人之间的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虽然不一致抬高或压低标价,不正当竞争 投标 但彼此之间的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3.投标人之间就标价以外的其他事项进行串通。

经营上受渠道限制 不正当竞争的解释如下,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涉外专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