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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如何取证

时间:2024.03.03 标签: 公司经营 不正当竞争 阅读:1293人
律师解析:
不正当竞争的调查取证一般包括:
1、证据调查
2、知识产权调查
3、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4、企业资信调查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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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包括:1、假冒行为。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诋毁行为。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7、低于成......

申请商标注册登记,经批准拥有自己的商标所有权不会侵权,否则很可能被追究侵权责任。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行......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公司强制消费怎样处理

    张雄涛律师

    张雄涛律师

    公司强制消费如果只违反了民法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提民事诉讼,强制消费的行为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给予治安拘留或罚款。即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浏览量:1379 2024-02-28
  • 虚假宣传怎么投诉

    李焕稳律师

    李焕稳律师

    虚假宣传投诉方法1:直接到工商部门投诉。2:打12315电话投诉到工商。3:打4000456007投诉到中国打假网。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浏览量:915 2024-02-22
  • 开发商虚假宣传找哪个部门解决

    李焕稳律师

    李焕稳律师

    到工商房地产投诉解决。开发商虚假宣传,解决的途径有五种: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注意收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浏览量:867 2024-02-20
  • 股东有不正当目的情形有

    李丽星律师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播放量:647 2022-06-07
  • 股东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属于“不正当目的”

    屈泉芳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一)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播放量:1038 2022-06-07
  • 股东“不正当目的”是怎么进行认定的

    屈泉芳律师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播放量:985 2022-06-07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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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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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混淆行为: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商业贿赂行为: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虚假宣传行为: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商业毁谤行为:指经营者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进行损害的行为。若是对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 不正当竞争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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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确定。该法律规定,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关于赔偿损失的标准,法律规定如下:1.实际损失;2.侵权人的非法所得;3.合理费用。若对不正当竞争赔偿标准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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