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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工伤认定支付工资是是怎么支付给员工的、

赵** 海南-省直辖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6.19 20:45:58 594人阅读

我朋友受了工伤之后担心做工伤鉴定会很痛,拒绝做工伤认定,不做工伤认定支付工资怎么支付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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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工伤停工留薪期不请病假、拒不做劳动能力鉴定,保留催期返岗上班的书面通知,拒不返岗的,按依法制定公布的规章制度中关于旷工的规定处理。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8-06-19 20:5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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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若劳动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做工伤认定支付工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018-06-19 20:4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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