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上个月在上班的时候受了伤,医生说要养一个多月,现在还在恢复期,请问工伤职工在恢复期间的待遇是怎样发放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治疗和康复期间一般属于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恢复期间的待遇,具体期限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需延长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最长可延长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专业解答工伤恢复后工作安排待遇是与之前的情况一样,只要自己的伤情并没有导致自己的利益出现较大亏空,如果自己的情况不再适合自己的工作,就可以进行工作的平调,可能会存在工资上的差异,但是只要自己的职位没有下调,那么事情的解决就不会太过极端。
专业解答工伤职工恢复后待遇需要根据劳动能力的鉴定情况,工伤恢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取工伤赔偿,可选择继续工作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进行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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