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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的当事人认为征收决定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接到该决定之日起60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征收涉及的问题很庞杂,当事人一定要记清法律救济关于时间的限制,不要因错过时间而无法保障自己权利。另外,在我国提起行政复议是免费的,目的就是保证涉案当事人都能提起行政复议,使当事人能够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05-01 23:3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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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被征收房屋的小区业主认为本次房屋征收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且对房屋补偿标准不满意,依据条例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申请行政复议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18-05-01 23:2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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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的《征收决定》从公告之日,或政府对被征收户的《补偿决定》送达之日,房屋征收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可以在60天之内,你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也可以在90天内直接向法院行政诉讼。(注:所有时间都是指扣除节假日后的工作日时间,有些特殊情况还有一定的宽限期,比如时效的最后一天当事人去办理行政复议某一部门工作人员因故不在场没能办理,
第二天可以继续受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时间的大致内容如上,希望能帮到您。
2020-11-06 19:10: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