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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申请时限是这样的: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因此,在土地征收实践中,征地公告的内容除了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实体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和申请救济的途径,如复议权、复议期限等内容。
另外,根据行政行为的特点和性质,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发布了征地公告,告知了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复议机关、复议期限等,否则就不仅仅是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而是严重的程序违法,行政机关要承担对其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被征收房屋的小区业主认为本次房屋征收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且对房屋补偿标准不满意,依据条例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申请行政复议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以上是对土地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的回答。
2018-04-17 11:56:49 回复专业解答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的行政复议流程是申请人准备好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其他的材料,向征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征地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依法处理。一般征地主管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怎样行政复议。
专业解答房屋征收决定书下达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在知晓决定书之日起的60天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且不属于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就相当于默认放弃该权利,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行政复议申请一定要注意对应的时间。
专业解答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时效规定一般是六十日。在我国的行政复议的程序性规定中,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相关的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专业解答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正常是知道补偿决定后的60天内。也就是说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满意的话,在60天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然自己也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不满。
专业解答土地征收过程中,行政复议期间强拆房屋的行为当然是不合法的,房屋拆迁部门并没有权利直接对房屋进行强拆,而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对土地征收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期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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