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不想再继续在原单位上班了,我就是想问问,单方面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就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8-04-24 21:09:43 回复
你好,针对您的问题劳动者单方面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负一定责任的,按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不是说劳动者在违法或违约解除的情况下,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那么劳动者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且如果给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那么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故提醒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尽量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尽量争取法律上的优势,避免导致承担较大的违约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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