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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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律师,办理了大量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劳动法律顾问,合同事务,医疗纠纷,刑事会见取保辩护,等纠纷案件,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中银律所事务所,王旭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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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濮阳执业中,这类问题关键看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和用途,不能一概而论。
若手机是一方婚前购买,或婚后由他人明确赠与一方、遗嘱继承中指明只归一方,或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归个人,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买但被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实践中通常也归实际使用人个人所有,手机一般可归入此类。
若婚后用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没有约定归个人,原则上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手机价值较大且并非一方专用,法院可能作为共同财产处理,由取得手机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若价值不高、属日常使用,法院通常判归实际使用人,不再单独分割。
另外,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的,优先按约定。建议保留购买凭证、转账记录等,以便证明购买时间和资金来源。涉及手机内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的,归属问题不影响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
专业解答货物所有权的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双方有约定,按约定确定所有权;若无约定,一般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卸货通常意味着完成交付,货物所有权归买方,但未打钱构成违约,卖方可能追究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不当得利是指无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自己获利的事实。但以下情形通常不可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一是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如误对无抚养义务亲属抚养,不能请求返还;二是提前清偿债务,事后不能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三是明知无债务的清偿,视为赠与等不得请求返还;四是不法原因的给付,如行贿、付赌债,不能主张返还。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赔偿债务一般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主张债务利息。但如果义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专业解答当债务人不足以偿还多个债权人时,若债权均无担保,各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若有担保债权,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剩余财产再由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此外,债务人还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申请破产进行债务清理。
专业解答债权转让无需特定地点,转让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有法律要点需注意。依据《民法典》,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则对其不发生效力,通知方式多样,要确保债务人知悉。并非所有债权都能转让,依性质、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不能转。转让时双方应签书面协议,明确金额、范围、违约责任等,保障权益、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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