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延续,我是复员退伍军人,退伍时是农村户籍,回农村种田十二年,后在九十年代响应国家号召进城务工,之后因子女就读及在城市购房等原因将户口转为非农户口。请问本人在农村的所有责任承包的田,地,山及宅基地村组是否可以未经本人同意分给他人耕种?
您好!虽然进城务工,如果户口仍在农村,农村的责任田、地、山林仍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村上不能分给别人耕种。
2026-09-06 18:36:04 回复
承包地能不能被收回,关键看你们家户口迁入的是设区的市还是小城镇。如果是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户口,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组可以收回你家的承包地;但如果只是迁入县城或小城镇落户,承包期内村组无权收回,更不能未经你同意分给他人。宅基地方面,你户口迁走后不再属于本集体成员,但地上房屋仍归你所有,可继续使用,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建议你核对一下当年落户的城市级别,再决定是否主张权利。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9-05 22:40:51 回复专业解答国道占用宅基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会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专业解答宅基地补偿款归属需区分情况。房屋拆迁时,补偿分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补偿归村集体,但村民有使用权补偿如安置费;房屋属个人财产,补偿归所有权人。闲置宅基地补偿款通常归村集体,不过合法取得且闲置的,村民或有补偿。实践中按当地政策和登记情况确定,有争议可先协商,不成可复议或诉讼。
专业解答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直接给孙子。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可通过继承或赠与让孙子获得。若孙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只能继承房屋,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专业解答当房屋地基被他人破坏,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对方破坏地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以下情况农村自建房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一是自建房主人存在债务纠纷,债权人胜诉后申请执行且符合条件;二是自建房属于违法建筑,经相关部门认定并责令拆除却拒不执行,有关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因国家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在补偿合理情况下,被征收人拒绝搬迁,政府可依法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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