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在证据交换时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以吗?我看仲裁那边写的是营业执照复印件,但我手里现在只有副本
劳动仲裁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常可以作为主体资格材料,但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仲裁委若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不必限定正本,建议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或调取登记信息,以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提前向承办仲裁员确认格式要求并留存提交回执;若对方拒绝或材料不全,可申请仲裁委依职权调取。
2026-08-04 14:06:53 回复
你好,可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朝阳劳动仲裁认可,正副本法律效力等同,保证信息清晰、公章完整即可。
2026-07-29 10:18:48 回复专业解答股东各自经营一般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若股东各自经营未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通常不构成该罪;若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行为,则可能构成。
专业解答本公司监事代他司和本公司投标不可行。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风险。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参与方独立竞争,以保障市场秩序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股东将部分资金自己占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视情况而定。若股东在公司担任职务且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若未利用职务便利,或不符合数额标准等条件,则不构成。具体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专业解答公司章程财产分配需遵循法定与约定规则。若章程无特别约定,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若有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按特定份额、贡献等方式分配。分配前要先清偿公司债务,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专业解答股东家属本身非公司法律主体,但在一定情形下可参与公司经营。若公司章程无禁止,股东家属可受聘成员工,如担任行政、财务岗,依劳动合同履职,有专业能力还能为公司带来积极作用。若涉及关联交易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需按规定履行程序,擅自为之相关人员担责,关键看章程规定与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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