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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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一楼和二楼门头位置归属权,怎么划分的,2楼业主说从地板以上就是他的外墙,不让一楼店铺挂招牌。,想了解地板以上是否就是二楼的外墙?
建筑物的外墙一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非二楼业主的专有部分。 二楼业主无权单方面阻止一楼店铺在合理位置悬挂招牌。
2026-06-03 11:16:16 回复
一楼和二楼门头位置归属权划分,要看房屋的具体结构和产权登记情况。通常情况下,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门头位置如果在产权登记中明确划分了归属,那么应按照产权登记来确定。如果产权登记没有明确,那么一楼和二楼业主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店铺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建筑物的整体美观等因素。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18:31:21 回复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门面房的一楼和二楼门头位置归属权,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结构和规划来确定。如果门头属于共有部分,则一楼和二楼业主都有使用权。如果二楼业主主张地板以上即为其外墙,需要查看房产证和建筑规划图纸,确认权属。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18:18:31 回复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再作被告被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公司注销时股东或第三人对债务作出承诺,可起诉该股东或第三人;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且相关人员承诺担责,债权人可起诉;公司未经清算注销致无法清算,债权人可起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要求清偿。能否起诉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专业解答国有控股企业解散时,员工补偿方式主要有经济补偿和额外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额外补偿则需依据企业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专业解答公司散伙即终止,财产分配依《公司法》等规定进行。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章程规定分配。若章程有约定,依约执行;无约定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如甲、乙、丙股东按40%、30%、30%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过程需依法依规,保障各方权益,有异议可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专业解答公司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可提解散之诉:连续两年多无法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达不到法定或章程比例连续两年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且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解决,导致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或经营管理有其他严重困难,公司存续会损股东利益。股东提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法院认定符合条件会判决解散。
专业解答诉前调阶段公司注销,若公司依法清算并注销,诉讼主体消灭,诉前调程序终结。若未依法清算,可追加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等为被告继续处理纠纷,因他们在公司注销后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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