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户的房子,承租人是当事人奶奶的母亲(已过世)或者奶奶的姐姐,当事人从6岁住到25岁,身边街坊都认识,22年23年的样子,父亲把房给叔叔住,叔叔把里面属于当事人的东西都给丢出去了,叔叔用了10-20万住到现在,有车,在燕郊另有房产,当事人无房无车,目前面临腾退能要回房子吗
公有住房承租权通常不等同于所有权,能否由您继续承租或参与腾退安置,要看承租人登记、户籍和实际居住、家庭成员资格、单位或房管部门政策及是否存在变更或转租。叔叔擅自丢弃您的物品可能涉及财产侵权,建议立即保存租赁档案、户口和居住证明、腾退通知、物品清单、照片、邻居证言及沟通记录,并向房屋管理单位书面申请查阅承租和腾退资格,要求保全现场。对物品损失可报警备案或依法起诉;对承租或安置争议,可向房管部门申请处理、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不能仅凭长期居住当然取得房屋权利。
2026-08-04 16:28:39 回复
您这边不是奶奶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奶奶有遗嘱表示承租权给您的话是可以的
2026-07-20 17:00:39 回复
这事儿得看公房的性质。如果承租人是奶奶的母亲或姐姐,且她们已过世,你作为长期同住人且户籍在册,可能享有居住权。叔叔擅自丢你东西、占用房屋,属于侵权。但腾退时能否要回房子,关键看你是否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建议你尽快收集证据:户口本、居住证明、邻居证言、叔叔丢东西的凭证等。然后向房屋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或确认你的居住权。如果叔叔有房有车,他可能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你无房无车,腾退时更可能获得安置。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20 16:44:55 回复
你好,你并非原承租人直系近亲属,大概率不满足北京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三要件:同户、共居满 2 年、无房,很难直接拿回房屋;先向房管单位书面投诉叔叔擅自占用公房,同步起诉叔叔排除妨害返还房屋,并举证你长期居住、无房、对方另有房产,同时申请房管介入收回违规占用房屋。
2026-07-20 16:2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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